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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2-2023学年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作者:     来源:     点击:

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国际学院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29月至2023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学院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各班级需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包括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且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结合《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2),进行班级内部贫困情况排序,并将评选过程与结果记录在《国际学院阳光成长计划评定会议记录》(附件3)。评议完成后,将上述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院,学院将根据各班实际情况与学生情况,确定最终等级。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自立生”名额有限,各班级若有需要可先行申报,后续根据总体情况确定人选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学院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

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学生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打印并完成本人手工填写,528(周天)中午12:00前由班长统一班主任(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班级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班级由班长联系班主任组建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开展各班级的量化评估与民主评议请各班级于6月2日(周五)12:0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国际学院阳光成长计划评定会议记录》《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校园地贷款与陈进强贷学金纸质材料由班长交至阳光服务部,联系电话:19999556216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班级名著评议评审过程照片发送至yangguangfuwu2022@163.com

3.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将根据各班级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阳光成长计划”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3-2024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3.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5.学生在填写申请材料时,家庭情况一定要详细真实,可从家庭人口、父母工作情况、家庭收入、家庭医疗支出、受灾突发情况等方面描述,务必认真、详细、准确填写个人及相关信息,不可造假,经班级或学院核查若发现在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故意夸大贫困程度、存在不诚信行为或存在过度消费等情况,一律取消其经济困难认定,并严肃处理。

6.如有证明材料(例如:建档立卡、就医报销票据、残疾人证等),可作为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附件: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国际学院阳光成长计划评定会议记录

4.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

5.贷款系列表格

6.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