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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交流】关于选拔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赴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长崎县立大学签署的友好交流协议书,我校今年将继续推荐4名应届毕业生赴该校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我校与日本长崎县立大学有着20余年的友好合作关系,根据两校合作协议,该校每年接收我校若干名应届毕业生赴该校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见附件3)。

2.主要在我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根据报名条件择优录取。其他学院若有辅修经济管理类专业、或对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3. 入学时间为2018年10月。

二、报名条件

1.华侨大学2018年本科应届毕业生皆可报名,不限学院专业。

2.身心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3.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日语水平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及以上

5.本科4年总平均绩点应在4.0及以上。学校将以申请者入学至今总平均绩点和专业班级排名高低为依据进行选拔。若报名人数不足4人,可按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绩点要求。

6.为办理留学签证,申请“日本在留资格认定书”时,要求提供10万元人民币半年期以上定期存款证明。

7.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项目费用

1.日本长崎县立大学免收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2.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在毕业之前按照要求缴纳华侨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2万元人民币。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

2.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2,邮寄或传真皆可)。

3.学院教务室开具的成绩单学校教务处自助打印的成绩单及学分绩点证明(须包括大学入学至今已修专业及辅修专业所有课程)及其复印件

4.日本语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及其他相关证书。

5.护照首页和签名页复印件(没有护照的先交身份证复印件,但进入推荐人选公示后,须尽快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护照)。

五、报名方法

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学院项目办公室(泉州校区在杨思椿科学馆517室;厦门校区在行政研发大楼A-1709室),逾期不候

六、注意事项

1.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

2.获推荐资格学生如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资格。

3.最终的录取决定权在日本长崎县立大学。

4.日本长崎县立大学研究生指导老师将于5月份对进入拟推荐名单的同学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联系人:金燕红老师   电话:0595-22690731

邮箱:2782972140@qq.com  传真:0595-22699139

 

附件:1.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华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监护人声明 

     3.日本长崎县立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