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大学【2016】20号)文件精神,我院联动教师、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行政人员协同进行教学督导,定期走入课堂听课,及时反馈听课情况,以期改进不足,总结优秀经验,发挥教学督导的查缺补漏和导向功能。
注意事项:
学院教学督导的工作重点是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教学进程、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督导。
教学督导应密切关注班级学风,包括课堂到课率、学生学习状态等。
一般采取随机听课、直接反馈的方法,及时向任课老师反馈督导意见。特别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督导,对个别青年教师可以跟踪督导,使他们在反复听课、反复点评的过程中教学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学院教学督导组经过合议提出中肯的督导意见,并认真填写华侨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记录与评价表.docx,签字后由学院全英教学部存档。
国际学院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