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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作者:全英教学部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华侨大学 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 号)、 《华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华大教〔2021〕63 号)、华侨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及学校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前,应学满一学期原专业的课程

2.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分流到财务管理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后,不得在财务管理和国际商务这两个专业间互转。

3.全英文教学专业及未能赴美学习的“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不含境外生)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不予转专业。

5.参考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高考分数等情况,其中:绩点、专业排名考核占30%,面试占40%,综合表现占30%,同等条件下参考高考分数。

6.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编入同年级,经转入学院申请,确需编入下一年级的可降级转入,学生最长学习年限起始时间仍以高考录取报到时间为准。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专业允许转入学生计划数

专业

拟定接收2023级转入名额 (不含单列名额)

拟接收2022级学生名额

单列名额

财务管理(全英文教学)

2

0


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

2

0


金融学(全英文教学)

4

0


2.转专业相关信息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参考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高考分数等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按照转入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可候补 2 人),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 121 项目(如未能赴美,将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规定进入相关全英文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单列。

3)学院初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综合排名应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4)公示期结束,分管教学院长登录教务平台批准转入学生名单,同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

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我院不接收非全英文教学专业学生转入申请。

3.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基本原则如下:

1)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相抵;

2)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认定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或申请补修;

3)其它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作为跨专业选修课载入成绩单,但不计入学分和绩点。

4.转专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学院教务室郭老师。咨询电话:22690730。

5.未尽事宜,或遇到争议,由国际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