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务〔2014〕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10月份开展2022-2023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属捐赠类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本科学生,评选条件参照校级奖学金执行。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及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依据《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组织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
2.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境内):2020级1个、2021级1个。
(2)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2022级1个。
(3)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境外):择优推荐,参与学校层面竞争。
3.申请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的同学当学年在学校范围服务的志愿工时原则上应不少于6个。在符合所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绩点高低进行排序,择优推荐。
4.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兼得。
5.若名额出现空缺或剩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请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同学,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及评审。
申请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的同学填写“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或“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并于10月20日(周五)22:00之前发送至yangguangfuwu2022@163.com
以上奖学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
附件2:“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
附件3: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
附件4:《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
附件5:关于印发《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际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