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以及《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沈品淇等2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给予退学处理。
现对其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9月24日至9月30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国际学院。地址:杨思椿科学馆519室。电话:0595-22690730。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以便核实情况。
特此公示
学号 | 姓名 | 生源 | 专业 | 拟给予退学处理原因 |
2029111033 | 沈品淇 | 台湾省 | 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 |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2029111035 | 吳斯杰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 |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国际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