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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拟给予沈品淇、吴斯杰2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4    作者:全英教学部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以及《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沈品淇等2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给予退学处理。

现对其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9月24日至9月30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国际学院。地址:杨思椿科学馆519室。电话:0595-22690730。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以便核实情况。

特此公示

学号

姓名

生源

专业

拟给予退学处理原因

2029111033

沈品淇

台湾省

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2029111035

吳斯杰

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国际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