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学院提供,学生无需自己打印;评奖评优专用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提交电子版)。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评审进度
1.学生申请:10月17日—10月19日
2.学院评审及推荐:10月20日—10月23日
2.学校复核、评议:10月24日—10月25日
3.学校公示:10月26日—11月1日
4.确定获奖建议名单:11月2日—11月3日
5.向上级部门呈报评审结果:11月4日
四、注意事项
1.10月19日前,有意申请的学生将申请表、推荐表、佐证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发送至1043382191@qq.com。(其中申请表Word文档以“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命名)。
2.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班级做好宣传发动、审核公示及推荐工作。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学校、学院将调整相关名额指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5.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7.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国际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