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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作者:     来源: 教学部    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华侨大学 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华大教〔2018〕138 号)、 《华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华大教〔2021〕63 号)、华侨大学 2021 年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及学校2022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前,应学满一学期原专业的课程

2.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分流到会计学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后,不得在会计学和国际商务这两个专业间互转。

3.全英文教学专业及未能赴美学习的“中美121双学位班”学生(不含境外生)不得转入非全英文教学专业。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不予转专业。

5.参考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高考分数等情况,其中:绩点、专业排名考核占30%,面试占40%,综合表现占30%,同等条件下参考高考分数。

6.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则上编入同年级,经转入学院申请,确需编入下一年级的可降级转入,学生最长学习年限起始时间仍以高考录取报到时间为准。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各专业允许转入学生计划数(优先保2021级,如有剩余名额可考虑2020级)

专业

拟定接收2021级转入名额 (不含单列名额)

拟接收2020级学生名额

单列名额

会计学(全英文教学)

3

0


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

2

0


金融学(全英文教学)

4

0


 

2.转专业相关信息及程序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4日前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参考学生学分绩点、专业排名、高考分数等情况,于6月17日前确定转专业人选。

2)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按照转入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可候补2人),对转入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境外生、应征入伍学生及参加 121 项目(如未能赴美,将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规定进入相关全英文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名额单列。

3)学院初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综合排名应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4)公示期结束,分管教学院长登录教务平台批准转入学生名单,同时标注清楚转入候选人排序。

5)平台导出初审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在 6 月 24 日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3.申请转专业学生登录学生服务平台报名。

1)网络报名流程:

登录 http://10.30.11.12/华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业务办理——转专业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提交— —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进入转入学院后台审核。

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时最多可填写 2 个专业志愿(需分别填写, 按照学生在系统提交的时间,依序认定为第一、第二志愿)。学生可分别参加拟转入专业学院的考核环节,如 2 个志愿均进入转入学院拟接收名单,仅录取第一志愿专业。

侨 大 学 2021 年 在 各 省 份 分 专 业 录 取 情 况 查 询 : http://zsc.hqu.edu.cn/info/1017/2471.htm

2)2022 年 9 月即将退伍的学生,可填写附件 3《华侨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限 2022 年 9 月退伍学生填写)》。

3)转专业申请时间:5 月 16 日 8:00 至 6 月 5 日 17:00。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及时登录教学服务平台报名,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填写信息。未经教务处教学服务平台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一律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4.教务处集中审核

教务处集中审核各转入学院初审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将报送学校批准。学生可于 7 月 4 日后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转专业名单。

5.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间

7 月 6 日至 7 月 8 日(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对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请按时到教务处学籍科开具转专业办理手续单,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应做好学生学费缴交、宿舍调整等工作。

6.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地点(以转出学院所在校区为准)

泉州校区:教务处学籍一科(杨思椿科学馆 306);

厦门校区:教务处学籍二科(行政研发大楼三楼教务大厅)。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申请一旦批准,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我院不接收非全英文教学专业学生转入申请。

3.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当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在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基本原则如下:

1)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相抵;

2)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学习要求低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认定原专业课程的学分数或申请补修;

3)其它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作为跨专业选修课载入成绩单,但不计入学分和绩点。

4.为便于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手续拟定于下学期第十周(11 月 1 日至 11 月 5 日)进行,学生参照《本科生转专业学分认定申请流程》办理学分认定手续,转专业学分替换完成后到学院确认需补修课程,及时安排课业以免影响毕业时间。

5.转专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学院教务室郭老师。咨询电话:22690730。

6.未尽事宜,或遇到争议,由国际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学院

 2022年5月13日